新春走基层丨非遗彩灯映新春******
孩子们兴致勃勃地参观彩灯协会。图片由宁安市委宣传部提供
□杨庭娟 本报记者 张雪地
“今年,马老师要做什么彩灯?”年关将近,对于宁安市民来说,正月十五看到马积瑞制作的彩灯,才算过了一个完整的年。
今年,马积瑞将小白兔用彩绘的方式画在了彩灯上,圆鼓鼓的小脸蛋,红红的小眼睛,软萌软萌的,这是他琢磨了好几天的新样式……彩灯协会里,琳琅满目的彩灯挂满教室,无骨缝、折纸灯、骨架灯等彩灯,俨然成了一个非遗彩灯小型博物馆。72岁的马积瑞拿出自己创作的彩灯作品,开心得像个孩子。
马积瑞从小酷爱艺术,对画画、剪纸都有浓厚兴趣,10岁开始便在父母的指导下制作了自己的第一盏彩灯。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没想到与彩灯一结缘就是一辈子。
2018年宁安市实验小学校邀请马积瑞进行非遗文化进校园,开展社团活动。时至今日,已经有近200名学生走入社团、了解彩灯文化。实验小学张校长介绍说,孩子们喜欢称呼马老师为“马爷爷”,马老师执着的工匠精神熏陶着孩子,让孩子们学会坐住板凳、感受非遗文化之美。
最近,马积瑞又开始为了创作彩灯忙活起来了。宁安市每年的正月十五元宵灯会,马积瑞的彩灯作品年年参展,年年获奖,最多时承揽的8个单位的彩灯都收获奖项。他制作的《西游四杰》《同奏幸福歌》两个彩灯在参加全国花灯展后,被中国彩灯博物馆收藏。
记者看到,马积瑞家的书架上摆满了灯面、雕塑资料、早年图样等归纳好的牛皮纸袋10多个,这些都是为了撰写10万多字的《宁古塔彩灯制作技艺》这本书搜集总结的经验和图纸。
这本书中有步骤、有工具、有方法、有图片。如今已经满头白发的马积瑞还在每天完善着这本书,他希望让它再详尽一些、再全面一些……他希望一个零基础的人通过这样一本书也能制作彩灯。
马积瑞是文化的传承人,是技艺的守护人。他不仅有一双灵巧的手,一辈子专注于一件事的疯狂与热爱、不轻言放弃的坚持和耐心更打动着身边的很多人。
付费像“套娃”,看电视为啥成了闹心事儿?******
文/杨宏伟
你有多久没有打开过电视了?近期,演员李嘉明发视频指责电视收费乱象。同时,李嘉明称自己已经三年没有打开电视了。“花大几千买的电视看不了,打开全要收费、要包月VIP。”一番真切吐槽,激起无数网友呼应。
目前在智能电视上追剧,总共分几步?有网友表示,首先要装宽带、然后装机顶盒,然后阅读冗长的会员须知,开通影视平台的会员。最后发现,要看的资源可能还需单独付费。
坐在沙发上累了,你准备躺在床上用手机接着追。又发现同一平台的电视端、手机端、平板端的权益并不相通,需要各付各的费……加上广告弹窗,幼儿内容单独开通会员,超前点播等一系列圈钱套路,杂乱无序的电视APP经营现状,用户体验真的糟糕透了。
客厅里的广告位
和传统电视不同的是,智能电视可以通过卖电视,卖广告位,卖会员,卖内容来盈利。电视已经成为摆在客厅里的广告位。销量越高的智能电视,广告收入也就越多。同时,智能电视还接纳各大第三方视频平台的入驻,造成了如今智能电视自有平台、内嵌APP、用户安装的第三方视频平台齐聚一堂,“套娃”式收费,“多次收割”的混乱现状。
“套娃”式收费行为违法吗?
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对国是直通车表示,如果影视平台对于会员或者其他收费服务的使用范围存在虚假宣传,则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退一赔三。如果不存在不实宣传,则不违法。
赵占领认为,影视平台的会员服务协议存在内容过于冗长和晦涩难懂的问题。很多普通消费者在购买影视会员服务前没有仔细阅读“会员须知”的习惯,导致消费者会认为购买会员服务后可以一劳永逸的享受所有平台资源,这是产生消费纠纷的关键原因。
他认为,尽管只要不存在虚假宣传可以进行多次收费,但从实际保护消费者权益角度而言,商家应在销售会员服务前,在关键显著位置,以简洁易懂的方式让消费者真的知悉会员服务的内容和使用范围,做到让消费者真正知情。
“套娃”式充会员消耗消费者信任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常莎认为,近年来,随着版权保护意识的加强,消费者已能够接受内容付费模式,但因尚无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电视会员业务予以规范,这导致其一定程度上处于“野蛮生长”的状态。“套娃”式会员收费不仅影响消费体验,也会消耗消费者的信任,长此以往会动摇付费观看的根基,不利于行业良性发展。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则表示,“越来越多的用户已经不再看电视了,电视产业也走向下坡路。”
他认为,这种“套娃”式付费是利益驱动的结果,是想以电视这一客厅娱乐为入口,来实现用户附着和用户流量变现。但这种行为要适可而止,无止境的攫取用户价值,最终只会损失用户口碑,“毁口碑容易,重新培养用户消费习惯很难,业内的企业要权衡利弊”。
看电视怎样不“闹心”?
对于让用户闹心的智能电视会员体系,盘和林认为,第一,电视平台应尊重用户的选择,用户不买会员也应该能够使用基础功能,收看基础内容;第二,用户内容价值要和用户付费相匹配。比如,有些课程当前的确是知识付费的,制作方需要用收费来维持创作热情,那么这些收费无可厚非。但因为渠道播放方要额外创收或者捆绑销售而造成的收费,则应该严令禁止。
常莎认为,学会倾听用户的声音,不断提升电视产品的友好度,才能实现口碑和市场双丰收。改善这个问题需要加快制定相应的行业标准和规范,让会员收费更合理。同时,要尊重消费者的感受,探索建立多个用户端互相兼容的电视会员体系,并丰富视频资源内容,让消费者不再“套娃式充会员”。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