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货摞出热气腾腾中国年******
新华全媒+|年货摞出热气腾腾中国年
新春的脚步越来越近,年货市场红火迎春。今年年货怎样买得省时省力又省钱?线上线下又有哪些新玩法、新亮点?一起打开兔年春节年货新场景,看南来北往的年货,摞出一个热气腾腾的中国年。
不变的家乡味 是团圆的年味
最是团圆暖人心,年味更是团圆味。
“家乡的风味永远是我心之所向。”社交媒体上,“今年年货买点儿啥”成为热议话题,一位网友的评论说出了很多游子的心声。
“最爱家乡的米粉,南昌人的早晨往往是从一碗粉加一份瓦罐汤开始的,我太想念这个味道了。”在北京工作的张女士期盼着团圆,而她的爸爸在江西南昌早就备好了米粉等年货,给馋嘴的女儿接风。
家乡味牵人心,品尝各地特色年味也成为时下流行。在北京读博的翁同学早早预订了春运车票,回河北张家口过个团圆年,“买了些外地特产,和亲朋好友一起尝尝鲜。”
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的“2023全国网上年货节”自2022年12月30日启动,各平台企业在“轻松买到特色年味”上下足了功夫。
记者了解到,京东打造“年货春运”排行榜,依据区域“地道特产”和当地人“热门采买”甄选出众多好物,动动手指,螺蛳粉、盐水鸭、古法桃酥、秘制腊肉等极具区域特色年货便可“一网打尽”。
盒马推出上百款自研特色新品,云南铁脚麻鸡菌子汤煲、八宝糯米红膏蟹、招牌佛跳墙等地方美食、好寓意年菜,被搬上全国消费者的餐桌。盒马北京营运负责人高强介绍,目前北京年菜、年夜饭套餐热销,相比去年同期增幅近2倍,特色年味极受欢迎。
解锁年货新玩法 重品质买健康
在江苏南京的高淳老街尝鲜特色民俗小吃,观赏舞狮、武术等民俗表演;在黑龙江鸡西的兴凯湖现场围观凿冰冬捕,捕大鱼、置年货,冰天雪地中感受别样热情;在北京密云的古北水镇逛新春庙会,长城脚下品味八旗美食、体验非遗手作……
不仅要买得爽、吃得好,更要玩得尽兴、看得过瘾——“逛吃购玩”一条龙成为今年各地年货节活动的标配。传统又新潮的新春仪式感和红火且热闹的年味体验感,愈发成为老百姓的首选。
1月12日,顾客在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2023“非遗”年货节上游览选购。新华社记者 牟宇 摄春联福字、米面粮油、瓜果蔬菜等传统年货固然不能少,但居民消费升级的欲望和能力逐步提高,高品质年货的需求也随之升温。“解锁年货新玩法”的背后是不断提升的消费品质和对美好生活的追求。
随着“90后”“00后”扛起年货消费大旗,银柳福桶、黄金果等装扮红火又别致的过年“气氛组”年宵花,车厘子、黑虎虾等美味生鲜,阿胶、西洋参等健康滋补用品,以及扫地机器人、筋膜枪等解放双手的智能小家电,实力抢占购物车。
据悉,盒马依托遍布全国超千个直采基地和全球近80个国家的供应链体系,从生鲜到休闲零食、酒饮等各个品类的年货可一站式购齐。各地盒马还通过周边基地,不断引入时令、好寓意的新品蔬菜。
值得关注的是,“新年健康礼”也成为今年的热门选择。家用电子血压计、可实时监测血压血氧的智能手环等产品出现在很多人的年货清单中。“在外工作,我最放心不下的就是父母的身体,总怕他们对自己的健康关注不够,这次买了血压计作为新春小礼物,希望他们能经常用得到,让我更放心。”即将回老家山西太原过年的王先生说。
“更精准地实现供需匹配,对提升消费品质和提振消费信心具有重要意义。”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财经战略研究院互联网经济研究室主任李勇坚认为,创新驱动带来消费升级,在今年的年货市场已有很明显的趋势。
“年货春运”活力十足
所谓“年货春运”,是随着线上购买年货的方式成为主流,春节前年货也呈现出“大迁徙”的现象。正如网友所言,“年货春运中,我和年货都在路上”。“轻装上阵”返乡,心意满满当当,物流纵横,年货飞驰,交织着温暖喜庆的问候和挂念。
春节临近,居民消费需求加大释放、热情正在回归。线上消费保持较快增长,直播带货、即时配送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动能不断释放。
2022年12月30日,2023北京年货节开幕,工作人员和商户通过线上直播推介商品。新华社记者 鞠焕宗 摄置办年货,“不打烊”的直播间里人气越来越旺。不管是餐桌新宠预制菜、高颜值年货礼盒,还是实力圈粉的国潮文创、质优价美的助农直采,各式年货应有尽有,选择多、福利大,吸引众多消费者下单。
此外,“线上下单、年货1小时内送到家”的即时零售,也在今年成为年货消费的新流行。配送小哥充当“互联网腿替”,送礼省时又省力,加上年货节促销力度大,居民消费热情高涨。据悉,年货节期间,京东小时购销售额同比去年增长近7成。肉干、饼干、白酒、低温熟食等礼盒环比上月销售增长均超10倍。
“大街小巷热腾腾的烟火气回来了,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线下消费场景加快恢复,年货经济有助于消费市场回暖。”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国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苏剑表示,年货消费需求在新春节点集中爆发,对经济起到拉动作用,同时年货供应过程有助于整个供应链的恢复和稳定,保障经济顺畅运行。(新华社 记者唐诗凝、阳娜)
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专家解读****** 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 专家:发生纠纷应当依法协商解决 ● 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则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 ● 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上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一旦发生侵权纠纷,被偷拍者可以追究网络平台的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近日,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相关报道多次冲上热搜榜。 1月12日,上海静安警方发布通报,11日4时许接报南京西路一商务楼门口有人被打。经查,王某某等人误以为在路边候车的陈某某对其拍照,遂要求陈某某不要拍摄,陈某某称未拍摄,双方发生争吵。王某某等人对陈某某进行殴打。经司法鉴定,陈某某综合评定为轻微伤。 随后,有媒体证实打人者为知名公众人物王某某。 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多位专家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中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遇到未经允许的拍摄行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而不是依靠暴力。 偷拍行为屡见不鲜 隐私权边界须界定 记者注意到,王某某打人事件曝光后,网上有不同的声音:有网友猜测,拍照的说不定是狗仔,狗仔盯着拍照很烦人,活该挨打;也有网友认为,王某某是公众人物,哪怕当时真被拍了,也应该有被拍的容忍度。 实际上,公众人物、艺人等因被拍而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 同样在1月12日,博主刘某某在其社交平台晒出了王姓知名艺人的视频,并发文“这回被他发现了,对不住了,下回我会藏好点”。后续两人发生纠纷,刘某某称自己险些被打。事情一出即登上热搜榜,引来网友热议。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公众人物、艺人的生活越发透明,一些粉丝也热衷于挖掘他们幕后的点滴生活。无论是在机场,还是在逛街吃饭,公众人物、艺人的周围总会时不时亮起闪光灯。甚至有粉丝潜入到公众人物、艺人居住的小区,偷拍其生活照,严重影响公众人物、艺人的正常生活。 那么,到底能不能“随手拍”公众人物、艺人?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边界是否与普通人不同呢?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随手拍’是否侵权则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说,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这种情况下的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非公共场合,则偷拍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的行为。 公众人物、艺人一旦发现自己被偷拍时,往往会采取行动制止粉丝、狗仔的拍摄行为,并要求其删除拍摄的照片。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冯晓青分析说,从法律上讲,公众人物、艺人与普通人法律地位相同,同样有权禁止他人偷拍。但最终应以偷拍者用途判断,若偷拍之后纯粹用于个人欣赏或是在家庭、朋友小范围内传播,被偷拍人难以知晓,无须承担侵权责任;若是将照片公开或是用于商业目的,甚至用于不当场合且造成严重后果,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段英子说,由于公众人物、艺人工作和生活的性质比较特殊,并且要考虑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等因素,学理观点和司法裁判观点通常都认为公众人物、艺人对自己的一些权利内容受到损害应该有一定的容忍度。至于“容忍度”的边界问题,需要考虑社会普遍公认的道德标准,即不能无底线地损害其基本的人格权。 如果被发现偷拍,公众人物、艺人该如何制止呢? 段英子说,偷拍、街拍纠纷一般都在现场发生,难以照本宣科地建议被侵权者向法院寻求救济,如果采取私力救济,双方也应当友好沟通,控制好“度”,避免纠纷升级。 街拍暗含法律风险 随意拍摄可能侵权 在生活中,不仅仅是明星大腕,人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当下街拍流行,“摄影师”只需拉近镜头,按下快门,一张人物特写的街拍就完成了。其中,很多照片并未经过被拍摄者的同意,其肖像就被定格在照片中,随后被上传到网上。 甚至有人假借街拍之名,行不法之实。去年1月,四川成都一男子在公共厕所对女性进行偷拍,被周围热心市民发现并当场制伏。经民警询问,该男子对上述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最终被行政拘留5日。 冯晓青说,偷拍毫无疑问属于违法行为,无论是民法典中对隐私权的保护,还是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未经允许偷拍他人,甚至将偷拍获得的照片进行扩散,都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表现。我国刑法还规定了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作出了规定。其中,窃照(即偷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论是街拍还是偷拍,如果是对人物肖像的拍摄,都会涉及被拍摄者的肖像权。根据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肖像作品权利人(就街拍的情形而言通常是指摄影者)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段英子说。 段英子进一步分析说,如果拍摄的内容或者拍摄手法比较特殊,例如拍摄他人在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的私密活动,拍摄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等,根据民法典规定,可能侵犯被拍摄者的隐私权。比较恶劣的行为,还有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触犯刑法。 “在未经被拍摄者允许的情况下不能随意拍摄,更不能随意发布,因为偷拍行为通常侵犯了被拍摄者的生活安宁权以及肖像权。”赵占领说,如使用目的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拍摄了他人的肖像,但未把他人肖像作为画面主体进行展示,未暴露他人隐私的,不涉及侵犯他人肖像权和隐私权。 未经允许传播照片 平台可被追究责任 在拍摄过程中,一些“摄影师”喜欢将人们最真实、最自然的状态记录下来,而要展现这种状态的前提,则需要被拍摄者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被拍摄,由此产生了特有的街拍分支,但拍摄过程中也可能产生各种误会。 来自上海市徐汇区的摄影爱好者小曾回忆说,有一次拍摄一位小吃摊老板认真工作的样子,对方发现他在拍照后,急忙收拾摊位,头也不回地跑掉了,正在制作的食物也都被打翻在地。事后小曾找到这位摊主,表示自己只是觉得画面很美,就给拍了下来,而摊主则以为小曾是执法人员,要拍照留证扣留摊位,这才产生了误会。 “后来,我每次拍摄前,都会征求被拍摄者的同意。”小曾说。 江苏省无锡市居民小李向记者介绍了她的“遭遇”:去年4月,她在刷朋友圈时发现自己的照片成了别人的头像,并且连自己走路时的照片也被人发到了聊天交友网站中。这让她十分吃惊和气愤。 后来追根溯源才得知,小李和朋友去年3月份外出游玩时,朋友在小李不注意时拍摄了这组照片,事后将照片上传到个人社交平台,没想到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尽管朋友第一时间删除了这些照片,但这些照片还是在网络上流传开了。 冯晓青告诉记者,街拍照片需要区分是否将照片公开,未经公开的收藏、欣赏行为并不会产生相应法律后果,从社会层面也不会对被拍摄者产生不良影响。而照片一经公开,则要根据传播范围、影响程度等确定侵权程度。 赵占领说,偷拍、街拍者发在网络社交平台上的照片即便原本作为收藏之用,但如果被其他人二次传播,对被拍摄者造成不良影响的,偷拍、街拍者仍需承担侵权责任。 “发现被拍后,被拍摄者要求删除图片或者视频,就是在明确表达其不同意自己的肖像被公开或制作,是以私力救济的方式要求拍摄者停止侵害自身权益。拍摄者最好配合删除,否则权利人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要求拍摄者承担民事责任。”段英子说。 那么,怎样的“随手拍”、街拍才是正确的拍摄方式呢? “有些拍摄者可能有一个认识误区,觉得在公共场合拍摄或者发布的时候不营利就可以了,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无论是拍摄还是后续的使用、发布等行为,都需要得到被拍摄者的同意,否则就有可能侵犯其肖像权。”段英子说。 对于未经允许的偷拍、街拍照片在网络平台上广泛传播,平台又该采取何种措施? 冯晓青说,发布者肯定应当承担责任,平台与发布者之间有相关协议,但协议对第三方被偷拍者无约束力,且合同具有相对性,一旦发生侵权问题,平台不能推卸责任,被偷拍者可以追究平台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民法典较以前的民法通则而言,对肖像权等人格权已经作出了比较细致的规定。如民法通则主要强调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而民法典不再区分拍摄者的目的是否是营利,这是一种对民事主体的肖像权更为周到的保护。”段英子提醒说,拍摄也要依法而为。 漫画/高岳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