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 唱响新时代的主旋律舞出中国人的精气神******
习近平回信勉励中国东方演艺集团的艺术家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
唱响新时代的主旋律舞出中国人的精气神
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12月24日给中国东方演艺集团的艺术家们回信,勉励他们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再立新功。
习近平在回信中说,今年恰逢中国东方演艺集团前身——中央歌舞团成立70周年、东方歌舞团成立60周年,谨向你们以及全体演职人员表示热烈祝贺和诚挚问候!
习近平指出,多年来,你们认真贯彻党的文艺方针政策,推出了许多优秀的文艺作品,在文艺繁荣发展、服务对外文化交流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成为新中国的重要“文化使节”、亮丽“文化名片”。一代代艺术家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时代放歌、为人民起舞,展现了文艺工作者的使命担当。
习近平表示,希望你们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崇德尚艺,守正创新,唱响新时代的主旋律,舞出中国人的精气神,为繁荣发展文艺事业、推进文化自信自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再立新功。
中国东方演艺集团的前身主要有两个,分别是1952年12月成立的中央歌舞团和1962年1月成立的东方歌舞团。党的十八大以来,该集团创作演出了舞蹈诗画《国色》、舞乐《中国故事·十二生肖》、舞蹈诗剧《只此青绿——舞绘〈千里江山图〉》、音乐剧《绽放》等一批广受好评的文艺作品。近日,中国东方演艺集团的10名艺术家给习近平总书记写信,汇报新时代十年开展文艺创作的收获,表达牢记初心使命、用艺术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的决心。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6日 01版)
文旅部:文化和旅游行业8项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即日起废止******
中新网1月11日电 据文旅部网站消息,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11日发布关于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文化和旅游行业8项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同时废止。
通知要求,准确把握“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精神。3年来,文化和旅游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因时因势优化调整行业疫情防控政策,统筹疫情防控和行业恢复发展取得积极成果。
当前,随着病毒变异、疫情变化、疫苗接种普及和防控经验积累,我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进入新阶段,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坚持常态化防控和疫情严重期间应急处置相结合,平稳有序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后的防控政策,统筹疫情防控和行业发展。
通知明确,认真落实“乙类乙管”总体方案要求。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工作重心从“防感染”转到“保健康、防重症”,从风险地区和人员管控转到健康服务与管理。实施“乙类乙管”,不是放开不管,而是强调更加科学、精准、高效做好疫情防控,更好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
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乙类乙管”后行业疫情防控措施和疫情严重时的防控措施,确保各项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到位,保障文化和旅游活动正常开展,人员有序流动。要指导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做好场所、活动的常态化疫情防控,科学佩戴口罩,做好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降低病毒传播风险。疫情严重期间,可适时依法采取临时性的防控措施,及时应对、果断干预、科学处置。
通知指出,扎实做好宣传引导和人员健康管理。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优化调整政策的解读,引导全行业客观认识我国防控政策措施优化调整的科学性和必要性,筑牢群防群控基础。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网站、微信、客户端等互联网平台的作用,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知识宣传引导。
强调“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引导工作人员、参与文化和旅游活动人员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规定,坚持勤洗手、戴口罩等良好卫生习惯。开展工作人员培训,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和服务水平。提醒参与文化和旅游活动人员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做好个人防护。
通知称,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组织落实好“乙类乙管”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强对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的指导,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要求。要开展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执行实施“乙类乙管”后行业疫情防控措施,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通知还表示,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文化和旅游行业8项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同时废止。
附: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废止目录
一、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
二、娱乐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
三、剧院等演出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七版)
四、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
五、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
六、旅游景区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2月修订版)
七、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2月版)
八、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活动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1月修订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