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访“天下苗族第一县”:“村BA”爆火背后是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
(二十大时光)探访“天下苗族第一县”:“村BA”爆火背后是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
中新网贵州台江10月23日电 题:探访“天下苗族第一县”:“村BA”爆火背后是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
作者 周燕玲 袁超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台江县民族村寨台盘村,对于篮球的热爱是刻在骨子里的。见到村里高龄篮球爱好者陆大江时,他正打算前往“村BA”网红篮球场了解改扩建后的最新进展,“我家里还有球衣和篮球,新球场弄好后要约上老伙计们去一展风采。”
图为台盘村改扩建后的“村BA”球场。 唐哲 摄年过八旬的陆大江,精气神十足,谈及篮球赛话匣子一下就打开了。“我们年轻那会儿,是在泥地上比赛,篮球架子是木头做的,没有篮球就用布缠一个;现在不一样了,不仅有好的场地,还有电子计分的球筐。”
图为台盘村改扩建后的“村BA”球场。 唐哲 摄坐落于苗岭山麓、清水江南岸的台江县,有苗族、侗族、水族、布依族等23个民族,其中苗族同胞占总人口的97%,有“天下苗族第一县”之称。随着篮球运动的引入,上世纪四十年代,依托节日举办篮球比赛成为当地流传至今的传统,拥有1000余人的台盘村2022年就举办了上百场篮球赛,最多的一场赛事线下近2万人、线上有上亿人观看。
图为吴小龙在台盘村篮球赛上担任裁判 姚顺韦 摄从台盘村走出去的“90后”体育教师吴小龙,不仅是篮球爱好者,还是台盘村的篮球教练和裁判。在他看来,今夏火爆出圈的“村BA”,不仅使国内外观众看到了各民族积极向上、勇于拼搏的精神,也看到了台江的民族文化魅力和发展成就。
图为今夏火爆的“村BA”篮球赛。 姚顺韦 摄二十多年来,对于台盘村的变化,吴小龙如数家珍。“小时候村里都是坑坑洼洼的泥土路,天晴扬起尘土一片,下雨泥泞不堪,沿街的房子也都是低矮木房,在国家脱贫攻坚政策的扶持下,现在柏油路四通八达,大部分木房也‘晋身’小洋楼。”
最让吴小龙感到高兴的还是村里篮球场的变化,翻新后的球场不仅能同时容纳2万多人观看,篮球场还新增了运动员更衣休息室、淋浴室和卫生间。“过去村里厕所就是一块木板两块砖,三尺栅栏围四边,臭气熏天、无处下脚。”回首往昔,吴晓龙直挠头。
图为“村BA”篮球赛比赛现场,观看球赛的民众加油助威。 余天英 摄说话间隙,吴小龙指着不远处的一个房间说道:“听说那里是新建的媒体接待室,以后你们媒体来采访报道就方便多了。”
性格开朗的台盘村村民王再贵,村里举办篮球赛时担任赛事解说,他不仅用幽默有趣的解说让父老乡亲们看懂篮球,还把球场的氛围感拿捏得恰到好处,时常让现场的加油助威呐喊声,响彻整个小山村。
图为台盘村村民王再贵担任球赛解说。 袁超 摄“每年村里坚持举办篮球赛的目的不是为了火,无意之中火了之后,村民更加开心和自信了。”王再贵介绍说,村里举办篮球赛已有数十年历史,最开始是想让村民锻炼身体和增加感情,现在更重要的是传播篮球文化、增强民族团结。
“节日期间我们举办各种活动特别是篮球赛,主要目的是联络感情和加强交流,今年新疆和河南的朋友都来我们村打比赛。”站在一旁的陆大江接过话说道:自己年轻时与村民组建的篮球队曾叱咤各类比赛现场,并在各地比赛中结识了不少好朋友。
图为以前台盘村的篮球场。 台江县委宣传部供图在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国家治理现代化地方实践高端智库研究员许峰看来,篮球赛本身就是一个讲究团结协作的赛事,“村BA”赛事让小部分村民变球员,大部分村民变观众和啦啦队员,近两万在一起的“狂欢”体现出来的凝聚力、向心力、团结力不言而喻。
“‘村BA’不是一个村的篮球赛事,而是以台盘村为发端‘走出去’,让各民族和海内外民众共同嵌入到同一个磁场中的赛事活动。”许峰说,赛事不仅体现出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进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也诠释和践行了“民族的,就是世界的”这句话。(完)
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3年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总台央视记者 奚丹霓 张赛)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